上体院院字〔2016〕42号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完善教师岗位工作职责,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上海市教委《关于上海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岗位职责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和《上海体育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在2015年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工作实施办法(上体院院字[2015]75号)附件1的基础上,对我校教师岗位职责作如下修订:
一、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忠诚教育事业和坚定的理想信念。
2.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、优良的教风和敬业精神。
3.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,扎实的学识和对学生的仁爱之心,切实履行教师职务和基本任职条件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教授岗位
年度考核应完成的主要内容 |
聘期考核应完成的内容 |
1.负责本学科或专业建设,主持或参与教学团队建设,参与重点实验室、基地等重大项目工作,指导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审。 2.完成规定的本科和研究生教学、指导工作。 3.完成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工作。 4.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、教学法研究,主持或指导研究解决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,编审教材,撰写学术著作,主持或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。 5.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的其他教书育人、公共服务等工作。 |
1.完成每年工作,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 2.聘期内,在CSSCI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,同时满足以下四项科研成果条件之一: (1)完成省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(排名前2位)1项以上; (2)获得国际或者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; (3)作为主要完成人(排名前3 位)获得省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学、科研成果1项以上; (4)在CSSCI或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。 (5)横向课题总经费≥20万 (6)出版专著1本或编著(主编)2本 (7)指导学生个人或团体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论文或学术竞赛奖; |
2.副教授岗位
年度考核应完成的主要内容 |
聘期考核应完成的内容 |
1.负责相关学科、实验室建设和专业建设;主持或参加编写、审议教材、课程。参与教学团队建设。 2.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与研究生教学、指导工作量。 3.完成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工作。 4.参与本学科、专业建设,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、教学法研究、教育教学改革;主持或参加编审教材和撰写学术著作;主持或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。 5.完成校内、国内外访学、产学研等相关进修任务与培训学分。 6.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的其他教书育人、公共服务等工作。 |
1.完成每年工作,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 2.聘期内,在CSSCI/CSCD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,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 (1)完成省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(排名前3位)1项以上; (2)作为主要完成人(排名前5位)获得省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学、科研成果1项以上; (3)在北大中文核心或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。 (4)横向课题总经费≥10万 (5)出版专著1本或编著(主编)1本 (6)指导学生个人或团体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优秀论文或学术竞赛奖; |
3.讲师岗位
年度考核应完成的主要内容 |
聘期考核应完成的内容 |
1.参与学院专业建设,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、教学法研究、教育教学改革;主持或参加编审教材和撰写学术著作;主持或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。 2.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,系统承担本科生课程的主讲工作。 3.完成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工作。 4.完成校内、国内外访学、产学研等相关进修任务与培训学分。 5.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的其他教书育人、公共服务等工作。 |
完成每年工作,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 |
4.助教岗位
年度考核应完成的主要内容 |
聘期考核应完成的内容 |
1.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。 2.完成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规定的相关工作。 3.必须担任至少一年的教学助理工作,承担课程辅导、课堂讨论或实习等工作,配合主讲教师讲课及开展科研活动。 4.完成校内、国内外访学、产学研等相关进修任务与培训学分。 5.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的其他教书育人、公共服务等工作。 |
完成每年工作,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。 |
三、其他
1.聘期成果署名要求参照《上海体育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第三章第十五条“参评成果署名要求”执行。
2.教师岗位教学、科研、教师工作量计算按照上海体育学院年度工作量管理。
3.承担课堂教学工作、学术道德、师德等内容作为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,对违反相关规定的,在考核中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严重的终止聘用合同。
4.新进教师若在受聘之前没有任何高校教学经历,必须担任至少1年的助教(教学助理)工作,并通过教学考核。
5.术科教师(含艺术类)聘期内所带学生获得竞赛成绩或艺术作品、展演获奖等,由学校组织同行专家按照行业等级的相应要求进行“代表性成果”认定,通过后可以作为聘期考核的合格要求。
6.教师的教育教学培训纳入助教、讲师、副教授聘期考核内容,相关教师必须完成培训学分。
7.本文件经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,原《2015年教职员工全员聘用工作实施办法》(上体院院字[2015]75号)附件1自然废止。
8.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